各地、州、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上半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
5、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