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农〔2020〕88号)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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