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农〔2020〕88号)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
2023年3月20日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关于各少数民族创立和改革文字方案的批准程序和实验推行分工的通知
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资企业中方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缴纳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5、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废止《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