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海运进口货物的物流秩序,加强对海运进口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我关决定自2015年1月27日零时起启用海运进口新舱单放行信息,调整海运进口货物放行信息比对、校验规则,。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统称“区域(场所)”)内销货物分批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在2013年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国海关深入推进上述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最惠国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
为了适应对进出境货物的管理和统计数据应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规定,现公布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计量单位修订表(见附件),修订内容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为配合直达作业无纸化改革,规范企业存储管理进出口报关单证行为,海关总署制定了《直达作业无纸化进出口报关单证档案企业存储管理标准》(见附件),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为配套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区区域直达一体化改革,海关总署决定在区域内海关推动电子保函“一关备案、区域通用”改革试点,打破关区界限,降低直达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