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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地市反映铁路货运运费扣抵增值税范围等几个问题,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铁路运费抵扣税额问题,对铁路货物运输运费票据中所列铁路建设基金(1)、(2)及电气附加费是否属于运输费用范围,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答复。
你局《关于调整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请示》(云国税增字(1995)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所提方案,即:发电环节预征额调整为每千度5元;供电环节预征率调整为7%。本通知自 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发[1995]81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60号通知规定,铁路工附业单位,凡是向其所在铁路局内部其他单位提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1995年底前暂免征收增值税;向其所在铁路局以外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照章 征收增值税。
现将国税发[1995]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增值税专用发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专用发票管理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的重要性、紧迫性,立即组织力量,积极布置,严格按照陕国税发[1995]50号文和市国税发[1995]52号文的要求,迅速开展工。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分局、区县国税局必须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价格售票,不得擅自提价。严格区分第一批、第二批第一阶段和第二批第二阶段专用发票价格。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认定工作实际情况,对已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九九四年是新税制实施的第一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增值税结算是很有必要的。 通过结算,一是对去年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贯彻和操作中的衔接情况进行回顾,及时调偏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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