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确保电力产品增值税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75号“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和国税发[1994]185号“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省局在今年二月至五月份组织全省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对一年来新税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14号《关于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的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好自查和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国税局陕国税发[1995]35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控管,完善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保证新税制的顺利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规定如下,请认真贯彻落。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宣传。
为使电力资源所在地的经济利益分配更趋合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160号通知精神,现就调整我省电力公司所属企业的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定额税率和征收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云南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和供电企。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