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制订的《海南省地税系统超编人员清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 地税函[2003]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 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的实际,省局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 你局《关于西安庆安机械制造公司申请提取2002年度管理费的请示》(市地税字[2003]6号)收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为加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促使生产企业准确及时申报"免、抵、退"税出口额,总局决定,对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额实行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中的出口数据进行核对的办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