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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2004年第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鉴于美国。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免)税政策: 序号 商品名称 税则号列 1 未锻轧非合金铝 76011000 2 未锻轧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恢复桐木板材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号为44079920的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率为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4年第23号公告,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内地、香港统一试用《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4年第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200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为了保障海关法律体系的统一、协调,推进海关依法行政,海关总署对以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以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公布了第一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为加强海关统计的信息、咨询与服务,方便公众对海关统计数据的使用,海关总署现向社会公布《2005年海关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海关统计是中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4年11月16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21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4年11月16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经海关总署2004年11月16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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