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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琼财税[1995]征字第238号《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加强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征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1995)44号]已下发各地(市)、各部门。
遵照国务院国阅[1993]204号《关于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交通公安机构干警评授警衔的会议纪要》、国办发[1994]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有关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
西安市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2号《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规定和省国税局有关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的补充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省局在今年二月至五月份组织全省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对一年来新税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14号《关于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的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好自查和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26号通知和国税发[1995]76号通知的规定,集邮商品的生产应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拨在内)集邮商品,一律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1995]9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外合资(作)宾馆征收公用设施补偿附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国税局陕国税发[1995]35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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