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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版社重新登记注册问题,我署已以(89)新出图字第1290号文通知各地,现将“出版社申请登记表”和“出版社登记证”随文发去。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备重新登记注册条件的出版社,经我署审核同意后,批复准予登记。
一、关于农贸市场用地应否征税问题,根据《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施行细则》第七条的第四点规定,对农贸市场用地可给予免征土地使用税。
《经济民警着装规定》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人员着装规定》已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新装从今年五月一日起逐步换发。
财政部[1989]财会字第33号《关于国营企业的各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入账核算的通知》下达后,一些地方询问,对国营企业出租多余闲置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仍征营业税、房产税。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来函,请求对《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中“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语作出解释。
现将国家税务局[1989]国税地字第132号《 关于按规定报批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如有要求减免税的,请按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汇总表和申请表填写妥后,于每年一月十日前上报省厅。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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