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地方税务局: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
财税字[1998]12号)精神,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海口市地价管理办法
3、海关总署关于“十五”期间发展远洋渔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4、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
5、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工作促进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