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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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取得的不在华履行职务的月份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245号
根据(91)国税发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第八条:“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花;凡不符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近来基层税务部门请示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现明确如下:公安系统所属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中心(站)的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收费,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事业性收费,未列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财政。
你局榆地国税发(1998)126号《关于陕西八大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统一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请示》悉。由于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所属的榆林火电厂原发电机组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全部报废退役,并已经注销了营业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8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更好地、有效地贯彻、落实对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省局作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2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由你局负责就地监管的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所属企业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西安公司,1997、1998年度继续由四川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转发给你们,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企业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国库券利息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陕地税函[1998]6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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