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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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3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期初库存已征税款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全省涉外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确保电力产品增值税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75号“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和国税发[1994]185号“关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征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1995)44号]已下发各地(市)、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新税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省局在今年二月至五月份组织全省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对一年来新税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14号《关于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各地按通知要求的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好自查和抽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文物保护事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开办和登记 第三章 市场交易活动 第四章 市场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市场开办者、经营者。
第一条 为了使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更好地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增强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改进作风、恪尽职守,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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