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陕西省地方税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统一规范和加强地方税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
你局陕国税直函[1998]1号《关于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等三户企业所得税由我处征收管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由于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自1994年税制改革后一直由西安市国。
你局《关于我区中外合资企业开采石油资源是否征收资源税的请示》(榆地地税发[1998]88号)收悉。
根据黄陵市煤炭资源状况和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4月1日起,将黄陵市境内非统配煤矿煤炭资源税税额由现行的每吨0.5元调为每吨1元。 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了有利于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规定,税务机关严格执行税法和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现就各地提出的有关流转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单位和个人销售农用机动三轮车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440号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停止发售和填开使用时间。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许多地方和企业对当前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三乱”之风,反映十分强烈,要求坚决制止。
第一条 总 则 公路养路费(以下简称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的原则,规定由交通部门向有车单位征收的用于养护和改善公路的事业费。
为了加强对民兵训练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地训练场所的作用和生产经营的效益,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规定,结全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