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按规定报批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0-01-16  关注量:605  喜欢(344)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1989]国税地字第132号《关于按规定报批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应从严控制,严格审核。

  对国家政策扶持的产业和政策性亏损企业、其它亏损企业、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由企业提出申请,按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报批减免。

  二、为了及时上报减免税材料,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请速将1989年企业已报的减免税报告补办申请后于1990年1月底前汇总上报省局。今后,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亦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报批汇总表》的要求填写。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2、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3、国家粮食局关于结合春季粮食库存普查开展2008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4、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

5、财政部关于对股份制试点企业免征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按规定报批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