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颁发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更新时间:1996-02-02  关注量:182  喜欢(97)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收取工本管理费的报告》(云地税函[1995]5号)收悉。考虑到我省地税系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调整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现批复如下:《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外框)每套65元;《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外框)每套65元;以上“两证”遗失补发每套按75元收取。

  证照工本费属行政性收费,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收费单位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主体变更问题的批复

2、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重申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单位赠送奖金“红包”有价证券的通知

5、财政部关于财政部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情况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颁发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