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
当前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尚未铺开,通讯补贴也仅限于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因此,对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暂不作公务费用扣除,全额并入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别地区已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发放的补贴收入,其公务费用扣除标准,请报省地税局确定后执行。
以上请一并遵照执行。
相关阅读:
1、关于批准发布《烟草专用吸烟机风速仪检定规程》等3项行业计量检定规程的通知
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5、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