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相关阅读:
1、云南省财政厅、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中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3、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5、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双鹤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批复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