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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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统一更换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1996]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并将《通告》印发张贴,使广大用票人和单位都能了解新版发票的基本特征以及管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施办法》(云地税发[1995]190号)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6]1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了建立健全我省地方税务系统监察举报机制,拓宽违法违纪举报渠道,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现将《云南省地方税务机关监察举报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最近,部分地区反映,对“硅石”适用资源税税目规定不清,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石英石,也称硅石,包括石英砂和硅砂、石英砂岩、石英岩和脉石英。
现将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发的建建[1996]347号文《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下列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了把建建[1996]347号文件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在执行中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从1996年10月1日起一律改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1996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6年9月25日公布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招 标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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