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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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3〕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根据国务院领导有关积极扶持农产品出口的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达了我省一定数额的2003年度全年农产品出口退税计划指标。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通知》(国税函〔2003〕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海关总署: 为更加有效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指示,做到既有利于使云南的花卉尽快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并进入国际市场,又有利于对免税进口花卉种苗、种籽的监管,同意自2002年10月1日起,云南省人民政府在国家
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云南省进口花卉种子种苗免征进口税收有关问题的函》(财税[2001]107号)及云南省《关于上报2002年度云南省进口花卉种子种苗免税指标的请示》(云财税[2002]1号。
昆明、玉溪、红河、昭通、楚雄、曲靖、大理、保山(州、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规定,自2001年6月1日起,国家对卷烟产品的消费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同。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云南省边境贸易发展中所涉及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云南省开展罂粟替代种植进口的农产品,在国家核定的数量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云南省边境贸易发展中所涉及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云南省开展罂粟替代种植进口的农产品,在国家核定的数量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4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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