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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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条修改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个人自费购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2]5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本标准自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经省政府同意,现对全省失业保险待遇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作如下调整: 一、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调整为:一类地区252元,二类地区217元,三类地区189元;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一类地区21元,二类地区18。
鉴于我省普通高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比1999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为改善办学条件,改变扩招带来的教学、科研资源不足的状况,加快我省人才培养的步伐,满足群众教育需求,综合考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拨款情况、人民群众的收入水。
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暂住证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633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昆明市暂住人口IC卡暂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今年,招生考试工作在全国范围进行较大改革,我省招生考试工作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如高考首次实行“3+X”考试;初中报考高中加试体育,统一计入升学总分;昆明市初中报考高中还将加试英语口语。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改革,切实减轻企业下岗职工负担,保证社会稳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省属停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补助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2001年、2002年继续对出口上规模、有增量、效益好的各类出口企业及有关部门给予出口奖励。现将《云南省出口奖励金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经贸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变化,加强我省出口商品配额管理,维护出口经营的秩序,提高配额使用效率,体现配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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