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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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该制度中的案件报告要求,对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报告。
为严格执行税法,规范、统一电力企业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现对电力企业的增值税政策重申如下,各地应严格按照统一的政策规定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及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5号令)、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我省金税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强化增值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在2001年将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到所有开具万元以上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即自2002年1月1日起,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1年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布置如下: 一、纳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2001年5月底以前,对全省2000年度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验。
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云国税发[1999]128号)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报表》、《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征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转发给你们。鉴于我省的实际情况,执行日期为2001年1月1日,请遵照执行。
你行《关于变更专项业务营业税缴纳地点的请示》(云农银函[2000]68 5号)收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208号,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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