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29号《关于对邮电部门所属企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局[1989]国税地字第132号《关于按规定报批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应从严控制,严格审核。
一、关于农贸市场用地应否征税问题,根据《海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施行细则》第七条的第四点规定,对农贸市场用地可给予免征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1989]财会字第33号《关于国营企业的各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入账核算的通知》下达后,一些地方询问,对国营企业出租多余闲置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仍征营业税、房产税。
现将国家税务局[1989]国税地字第132号《 关于按规定报批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地如有要求减免税的,请按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汇总表和申请表填写妥后,于每年一月十日前上报省厅。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19号《关于对司法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鉴于劳改劳教单位收押任务十分繁重,为了照顾这些单位的实际困难,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我省劳改劳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20号《关于对武警部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从1989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
…(略)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个别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纳税有困难,需要给予减税免税照顾的,由当地税务部门提出意见,报地、州、市税务局审批。
你处云政办接(1989)8号《关于免征部分筵席税的报告》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批示精神,经研究,同意对省级六大机关和有关领导因工作需要在震庄、连云、温泉宾馆,以及云南顺店、省政府招待所、办公厅招待所六处举办的内部。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