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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榆林地区供电局所辖六局一厂和省农电局直属的榆林火电厂销售的电力产品,在征收增值税时采用在发电和供电环节分别预征,由省农电管理局统一结算的办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35号明传电报《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及国税明电[1994]39号a>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现将陕西省税务局陕税发[1994]28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出携带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出采购商品可携带盖有全国统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 并编有代码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部署,认真安排,确保代开专用发票工作顺利开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2号《印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旧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鉴于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为了在征收工作中操作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所列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暂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额×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75号《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请各征收单位按文件要求自行印制。
一九九三年度增值税结算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加强增值税结算和进一步提高结算工作的政策水平及工作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增值税结算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干部进行结算工作的辅导,妥善安排结算力量或成立专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60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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