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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35号《关于对物资储运系统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化企业改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搞活经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严肃国家财经纪律财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维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坚持自力。
遵照部领导的指示,为理顺部与电力企事业单位审计工作的关系,拟订了《驻能源部审计局同电力企事业单位单计工作关系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告部审计局。
(1989年1月31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省人大代表和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32号《关于对经贸仓库免缴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应建立资金账,按所记载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贴花,如没有建立资金账的个体工商业户,应要求一律建立资金账按规定进行贴花,不能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2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作如下补充想定,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关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贴花范围问题。
(1989年1月26日西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89年1月31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行使游行、示威的权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检发<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拟定了《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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