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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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008年11月27日云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后30日后施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地方政府外债风险管理工作,有效规避外债风险,依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地方政府外债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8〕20号),制定本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支持和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为了增强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宏观调控水平,加大省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实现“以矿养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近期,不断接到单位询问定点保险车辆保险费如何支付等问题,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车辆保险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并结合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车辆保险费支付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农[2004]169号),我们制定了《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5月13日云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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