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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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部分企业所得税缴库问题的通知》(财预[2003]5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省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暂行办法》(云国税发[2002]221号),又进行了普通发票换版,针对你局在实际工作中向省局反映的一些问题,按照"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的原则,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国、地税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采用同一代码的问题。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的通知》(财税[2003]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出口退税事项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7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第三条 所述“专用章 戳”待省局计财处统一刻制后下发各地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理》(国务院第259号令)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03]5号),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使其从业人员平等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你局报来《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丽地税政字[2003]48号)收悉,文中反映在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商企业订阅党报党刊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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