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下达我省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清欠任务指标,根据各地州市和行业欠费的实际情况,现将云南省2003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清欠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两。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2003]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局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部明电[2003]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局结合我市金税工作近期云南情况,及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开展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金税工程工作正有条 不紊地开展和运行,各地防伪税控系统推行面不断扩大,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所增加。
近期,由于个别地区机构调整,负责金税工程工作的人员变动,有的税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金税工程稽核系统的日常运行出现多起重大事故。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必须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一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的要求,为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坚持正确的办厂方向,维护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严肃性,切实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