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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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商企业订阅党报党刊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配与支出方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统一和规范津贴、补贴扣除标准,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工资、薪金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个人。
你局《关于甘蔗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西地税农字[200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甘蔗农业特产税的应纳税额,由甘蔗收购方按照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近据部分地方反映,一些企业以企业营销员推销产品(商品)的业绩,按一定比例的营销费用支付给企业营销员的营销收入,其中包含营销人员的工资、费用、奖励、佣金等名目,要求明确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 近接云南电信网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申请》(云南网信[2003]135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03]5号)及省监察厅《云南省监察厅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云监[2003]14号)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省委、省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1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了堵塞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项目”的征管漏洞,加强征管,我局曾于1998年下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项目”征税问题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220号),通过这几年的执行情况看,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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