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接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集中计提呆帐准备金的请示》(工银云发[2004]31号),申请由省分行统一计提呆帐准备金。
现将《云南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各地不得随意改变评定内容和标准,评定的范围和数量由各地自行决定。
现将《云南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各地不和随意改变评定内容与标准,评定的范围和数量由各地自行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保证出口退税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处理 (一)从2004年1月1日
近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关于在昆明分公司统一计提呆账由分公司统一计提呆账准备金准备金的请示》(昆太保产[2004]第019号),申请由分公司统一计提呆准账备金。
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发[2003]157号)要求,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更换使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结合云国税发[2003]171号、174号文件相关政。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