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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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上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及所属科学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科学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省地税局于2000年6月15日下发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云地税二字[2000]65号),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所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90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
近接云南省邮政局《关于报送云南省邮政企业2000年度收支差额计划并请准予税前扣除的请示》(云邮局发[2001]21号),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1999]2。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稽查工作程序,有效实施税务稽查,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本)》,结合地税稽查工作的需要,经讨论修改后,现统一下发76种文书格式,以便进一步统一全省地税稽查法律文书及其他文书。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该制度中的案件报告要求,对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1年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布置如下: 一、纳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标准。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征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转发给你们。鉴于我省的实际情况,执行日期为2001年1月1日,请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对企业整体资产出售或整个企业所有权转移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保地税一字[2000]46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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