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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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合理地使用契证工本费收据,加强对契税工本费的管理和监督,从2002年3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云南省契证工本费专用收据”(简称“收据”)。
为统一规范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省局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废止执行《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茶叶"一条龙"生产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云税流字[1994]35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连续生产征税问题的批复》(云国税增字[
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通知》(云地税规字[2001]2号)和《关于开展养老保险费欠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地税规字[200 1]4号)文件下发以来,各级地税部门狠抓落实,养老保险费征缴和清理追缴欠费工。
《关于认真开展2000年全省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的通知》(云民福字[2001]12号)下发后,各地十分重视,成立了由民政、国税、地税参加的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车辆购置税免税、退税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申报车辆购置税免税、退税及办理完税凭证变更等问题明确如下: 一、申报免税 (一)检察院、法院、公安及司法部门申报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省地税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半年来,我省地税系统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1]7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了支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解决出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为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加强我省地方税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1]165号)转发给你们,对于良种棉加工厂和纺织企业2001年7月1日以后至文到之前直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棉花已按10%计算抵扣了进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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