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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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州楚地税农字[1998]25号《楚雄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
你局《关于征收原木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思行地税农字[1998]28号)收悉。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有森工企业减免原木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38号)转发给你们。我省享受农业特产税优惠政策的国有林区14个森工企业,按省财政厅[1995]云财农税字第3号文的规定执行。
遵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1998年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量的指示精神,我省今年的烤烟生产收购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1997年全省农税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农税干部的艰苦努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
近几年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下查处农业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需要,在各级政府和检察机关的支持下,我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和部分地州财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成立了农税检察室,为提高农业税收依法治税的水平,查处偷税杭税案件,维护税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37号《关于全国统一农业税收检查证式样的通知》及(国税发[1997]138号)《关于印发<农业税收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省政府云政办发[1997]47号文规定,今年对烤烟实行二次验级征收农业特产税试行“先征后清算”的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行“先征后清算”的办法分两步进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3号文转发给你们。我省国有林区14个森工企业(名单见云财农税[1995]3号文]的原字木农业特产税按(财税字[1997]43号)文规定执行。
现将(国税发[1997]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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