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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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甘蔗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的通知》(云政发[1999]7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沏执行: 一、甘蔗收入包括糖料蔗收入和果蔗收入。
为公平农牧业负担,合理组织财政收入,经研究决定在楚雄、大理、临沧、迪庆四个地州进行开征牧业税试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凡饲养牲畜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牧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为公平税收负担,合理组织财政收入,经省政府同意,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对三七附产物籽、花、叶、根、剪口、子条 及籽秧收入按三七税率15%恢复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其征收管理按《云南省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为合理调节种植业内部不同农产品的收入水平,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农业经济协调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辽地税票[2000]76号)国务院[1999]第143号令《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经研究决。
为公平农业内部不同农产品间的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的职能作用,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协调发展,依靠科技,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路子,巩固和发展现有税源,更好地培育发展名、特、优、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猪牛羊皮农业特产税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税收中最具增长潜力的一个税种,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烤烟特产税税率降低,天然林禁伐等因素带来的减收,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开辟税源,扩大税基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征收管理,挖掘征管潜力来增加收入。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水产种苗生产经营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水产品种苗生产经营收入属农业特产税应税品目水产收入类,应照章 征收农业特产税。
为加强农税票证管理,保证征收业务顺利进行和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原省财政厅[1990]云财农税字第45号文中的有关规定与现省地税局云地税发[1998]212号文的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和统一政策,现就有关问题规。
你州《关于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西地税发[1998]第260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及省政府对征收农业特产税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农业特产税是按纳税人所取得的实际收入计税,不论是国营橡胶,还是民营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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