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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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你委《关于对代收蜂窝移动手视频率占用费免征营业税意见的函》(云无办[1999]7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新税制以后,营业税减免权已高度集中于国务院,其他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规定减税、免税项目,对你委委托电信部门向
你局《关于对“农经站”从事资金融通业务收取资金占用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保国税政字[1999]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现行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业务是指将资金代与他人使用的业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3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财税字[1994]2号)和云地税发[1998]233号文件一并于1999年5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你局《关于金融企业购入金融债券到期收取利息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曲国税发字[1999]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金融企业购买金融债券和国库券,待期满后兑取本金和利息,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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