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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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你局《玉溪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易门矿务局大红山矿纳税地点问题的请示》(玉地国税发[1997]182号)收悉。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涉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7]135号)转发给你们。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地方税收发票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过去的一些管理办法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新增印以下几种发票: 一、饮食行业及文化、娱乐业定额专用发票。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意见》(云政办发[1997]8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云南省地质矿产局八零九队要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请示》(楚国税函[1997]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云南省地质矿产局八零九队所属的云南省楚雄地质工程勘察施工公司等5户企业(名单见附表)1997年度以云南省地质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多经集经中心提取总机构管理费问题通知》(国税函[1997]355号)转发给你们,昆明铁路局1997年度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15.45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56号)精神,由云南省科委提供的中央在滇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科研单位名单,经我局审核同意,对所列14户科研单位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
你局《关于昆明汤车运输经贸总公司一平浪分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请示》(楚地税一字[1997]1号)收悉。
现将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农金改办[1997]45号)《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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