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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二议定书的国内相关程序,自2011年10月3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修订后的海关行业标准《海关标准编写规则》,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为规范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海关总署制定了《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0年第6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1年10月22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1年第68号公告(详见附件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已经中、新两国签署,将自2011年10月24日起生效。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已经中、新两国签署,将自2011年10月2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行业标准《海关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2006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6年10月13日起,期限为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38号公告。
为规范飞机租赁的海关税收管理,海关总署发布了2010年第47号公告(以下简称47号公告)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根据47号公告的执行情况,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47号公告中所称“租赁”是指经营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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