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确执行政策防止和纠正平摊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国税发[1996]110号)的通知精神,在征管工作中。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为巩固清产核资成果,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改善企业资产结构及质量,推动企业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减少损失,根据全国清产核资总体工作要求,1996年。
你局《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劳仲文[1996]5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如何界定问题。
近接西安市农村信用社关于管理费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税前列支标准问题的申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管理费提取问题农村信用社上交联社管理费提取标准,按照地区差异区别对待的办法,雁塔、未央、灞桥、长安、。
第一类物品 第二类物品 第三类物品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它生活用品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注: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包括公派出境工作、考察、访问、学习和因私出境探亲、访友、旅游、经商、学习等中国籍居民旅。
院属各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有关财经制度,度结合我院的情况,院制定了《中国科学院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严格依法建帐核算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辽地税票[2000]76号国税发[1996]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