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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02号《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对外贸易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据了解,劳改工厂(农场)的监舍、警戒设施、武装警察营房、警车、囚车以及犯人使用的食堂、沐浴室、教学设施和医院等统称为劳改业务用固定资产,所提折旧专项用于劳改设施的修建和购置。
根据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8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结合我省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地方煤炭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规定如下: 一、煤矿企业 (一)煤矿企业的废渣场、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矿区办公,生。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81号《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你市[1989]市税三字第025号文收悉。经研究,为了照顾工业企业的实际困难,我厅同意对工厂的厂房和住宅区用地可从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按你市规定最低级距税额征收土地使用税照顾。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适应经济发展和搞活企业的需要,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招用的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你局粤劳险函(1989)342号文收悉。对所询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考虑到目前需要办理退休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主要是由固定职工或长期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的情况,我们认为,为了减少矛盾,在新的退休规定颁布之前,这些职工可暂。
你局[1989]玉税三字第352号《关于对临时经营者加成征收的营业税是否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请示》收悉。
(1989年9月23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陕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陕西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正: 。
(1989年9月23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提出 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审议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通过和颁布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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