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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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堵塞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项目”的征管漏洞,加强征管,我局曾于1998年下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项目”征税问题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220号),通过这几年的执行情况看,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玉地税二字[2003]53号)收悉,文中反映企业用历年结余的职工福利费在商业保险公司为在职职工和离退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资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9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国税发[2002]93号)的要求,我局下发的《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云地税二字[2001]32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组织财政收入,各地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指示精神,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十六字方针,加大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我省以前年度发行的地方企业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我局与省财政厅、省计委、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等单位进行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9年及以前年度我省发行的地方企业债券中,以。
近接一些地方反映,省局云地税发[1998]219号文件中关于个人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9.9%的征收率统一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困难和阻力很大。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比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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