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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一九九六年,全省各级财政机关紧紧围绕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大力组织收入,培植地方财源,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宣传培训,各项工作成绩斐然,为“九五”开局之年迈出了良好的第一步。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上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海南省财政税务厅琼财税[1996]政字第480号《关于调整各市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级距税额的通知》的规定并结合海口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现将海口地区土地。
现将国税发[1997]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国税发[1997]104号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令[1996]第143号)、省政府云政发[1994]91号、财政部(财农税字[1994]7号)、财政部(财农税字[1995]4号)《关于全国统一使用“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外运税收管理证明”的通知》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电信部门开办电话咨询业务适用税目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7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实行内部核算有关税收问题的函》(民航滇局[1996]1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函复如下: 一、对你局内部机场(航站)、航空公司、航管中心等部门相互提供航空地面服务,因实行内部核算而进行非现金结算。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电子化工程“九五”时期发展规划》(国税发[1997]001号)文件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为严格我省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管理,保证普通发票的印制质量,按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局审核确定,下列企业为1997年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承印厂(名单附后),请各地于
省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财文字[1996]2号《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重新制定《关于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会议费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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