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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3)94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石油行业税目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为支持我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其转变机制,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同时,考虑到我省的企业已实行税利分流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财政部[1992]财综字第192号《关于对税利分流的试点企业免征能源交通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
你局迪税三字(1992)第16号《关于对建制镇的范围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划分标准问题的请示》收悉。
为了扶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我省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根据今年一月份召开的全省财政税务工作会议提出的近期海南财税改革的十二项具体措施并考虑到各市、县对农村手扶拖拉机征收的车船使用税税额少、征管费用多、征管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分别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根据一年来各地在地方税征收管理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和有关税种的条例、细则、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拟定了地方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经全省“两金”工作考核评比会议讨论修改,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现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优惠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发[1992]2号、4号文件和国务院国函发(1992)62号文件及省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适应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及时处理一些税收减免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发[1992]2号、4号文件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及省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党员干部会议精神,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及时处理一些税收减免问题,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除税法明确规定不
你局[1992]乐税地字第16号文收悉。关于农垦和供销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问题,我们意见可比照我厅琼财税[1992]地字第18号《关于印花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点的规定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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