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8]21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加强我省国有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掌握纳税人户数,把握税源变化,减少税源流失,增加税收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26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决定,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1998年12月7日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总局批复文号为“ 国税函[1998]676号”,省局转发通知文号为“陕地税发[1998]19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1998年10月26日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总局通知文号为“ 国税发[1998]134号”,省局转发通知文号为“陕地税发[1998]158号”),现转发。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发[1998]201号)转发给你们,请市国税、地税各征收单位于1999年1月25日前共同做好辖区。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国税函[1998]67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驻滇中央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27号)等有。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安飞机工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1998]399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明确责任,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1998年度我省中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批复》(国税函[1998]676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