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你局《关于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转让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陕地税函[1997]77号)收悉。
根据陕国税发[1997]226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经省国家税务局与省邮电管理局共同商定,现就邮寄纳税申报资费收取使用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纳税人纳税申报特快专递邮件实行按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陕西省国税局陕国税(1997)196号《关于流转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税函[1997]59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税收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有类似情况,请依照执行。
为了满足陕西省卫生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工作的需要,现将《陕西省卫生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印发给你们,其印制发放管理办法由各地市国税局确定,请依照执行。
为了控制机动车辆排气污染,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公安厅决定对全省的机动车辆安装排气净化装置。
按照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统一部署,城市信用社已进入清产核资资金核实阶段。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申报纳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确保征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7]113号)转发给你们,为了做好我省农村信用社资金核实申报、审批的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