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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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总局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生产销售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及部件免征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征管催报、催缴、催办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国税发[1997]1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市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规程(试行)〉的通知》(陕国税发[1997]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上报市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6号)的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国有生产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实现后,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各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西安电力机构制造公司等十家总公司1997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由你局负责征收管理的各总公司所属驻西安企业1997年度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的标准(详见附件),准予。
为了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回忆改革步伐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现我省跨世纪发展目标的战略决策。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国税征函[1998]1号)转发给你们。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合作银行税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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