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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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部分地方要求对不实行工效挂钩的中央驻陕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予以明确。 经研究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不实行工效挂钩的中央驻陕企业的计税工资月扣除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9号通知的月扣除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发[1994]43号《关于严肃税收法纪、保证新税制正常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现将国税发[1994]2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为了满足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印制普通发票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全国统一发。
今年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党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税务干部的不懈努力、艰苦奋斗,十个月来,新税制运行基本正常,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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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函[1994]46号《国务院关于停止执行企业以留利再投资退40%所得税规定的批复》,《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 例》第十三条 第六款“企业遵照国家产业政策,以留利安排生产性建设项目或者补充流动资金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32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对新恢复的传统名特食品企业按规定需要减半征税的,应报经省税务局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规定,现将我局报经省政府同意的“陕西省未列举名称的矿产品原矿税额表”和“陕西省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税额表”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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