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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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已经1998年7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监察工作,保障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建立云南省“敬老节”的议案》。会议认为,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敬老爱老养老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地税发[1998]320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72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好执行本《办法》的准备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7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资源税管理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格式,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征管情况及用量自行印制。
你局《关于在契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曲市地税发[1998]56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对土地、房屋按成交价格征收契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8]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省财政厅、省劳动厅、人行省分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暂行规定〉及下发我省补充规定的通知》(云财社[1998]第31号)和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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