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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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云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税务局应确定所属稽查局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上报有关资料。
你局《关于解决云南省烟草公司德宏分公司销售罚没卷烟进项税金抵扣问题的请示》(德国税发[1998]2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对你州各执法部门查获没收的走私外烟变价处理给省烟草公司德宏分公司纳入正常销售的,应严格按
你局《关于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和安居住房契税征收问题的请示》(文地税发[1998]242号文)收悉。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劳动(人事)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地州市县分支行; 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农发行、工商行、农行、中行、建行省分行;交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行昆明分行;昆明城市合作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8]1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对所管辖的外商投资企业应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
为逐步实现契税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契税完税凭证”(以下简称“契证”)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契证由省地税局统一印制,各地必须加强契证的保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农业税任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通知》(国税发[1998]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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