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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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通知》(云地税规字[2001]2号)的要求,现将全省养老保险费缴费企业实行重点费源和欠费企业监控台帐及季度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接文后,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当前增值税政策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为便于正确理解和执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省局制定了《增值税问题解答(三)》,现印发给你们。此前省局解释及各地实际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从2001年10月1日起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下发以来,大部分地区能认真贯彻执行,但仍有少部分地区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不查不报或查而不报或不按规定报送,给组织、督促查处工作造成被动。
你局《红河州国家税务局关于购进豆腐皮、豆腐丝等粮食复制品抵扣进项税问题的请示》(红国税流字[2001]32号)收悉。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近接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暂缓执行纳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征管办法的请示》(云电集财[2001]26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经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的《云南省国税系统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01]245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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