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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2号(关于对海关总署令第200号有关条款适用事宜的解释)
为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更好地实施,现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货物经过香港、澳门中转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0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7年4月18日起,期限为5年。
[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4号(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2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执行的公告)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安规)固定电容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3年6月17日起执行,原《冻鳕鱼片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NY0
[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9号(关于深化直达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
直达作业无纸化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化技术改变海关验核进出口企业递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办理直达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录入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
[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7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壬基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7年3月29日起,期限为5年。
[通知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6号(关于将第29号公告中有关黄金矿砂标准调整为新的金精矿标准)
2003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黄金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免征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9号),其中明确黄金矿砂应符合原冶金工业部金精矿标准Y。
[通知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的规定,并依据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请示》(商公平发〔2013〕60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
[通知公告]
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
[通知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请示》(商公平发〔2013〕50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
[通知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的请示》(商公平发〔2013〕55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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