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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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39号)和《
现将《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业税收工作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这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尽快组织落实,尽早开展检查工作,务必于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税字[1997]28号)《关于调整毛茶农业特产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征收机关要根据毛茶市场价格情况,实事求是核定计税价格,据实征收,同时仍随正税征收10%的地方附加。
为了强化和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我省199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在1995年试点的基础上,已全面推开。
根据省政府云政发[1994]91号文规定,至九六年底,全省累计提取农业特产税税源培植资金14304万元,其中九六年提取7740,万元;累计借用6 750万元,其中九六年借用6131万元,用于培植烤烟、茶叶、水果、干果、水。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范围调整后,为了便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加强对涉外企业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地方税务局使用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国税函[1996]319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3号)《关于股份公司取得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切实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依法治税,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实际,经征求各地意见,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税收征收票证式样共7种(式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呆帐核销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6]2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对有关问题作如下明确,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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